为切实落实大坝安全管理责任,确保水库安全运行,按照《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》和水利部《关于加强水库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》(水建管〔2006〕131 号)等有关规定和要求,根据各市、县(市、区)落实和报送情况,我省核定了2022年度全省大中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,现予以公布。